村民自治代表谁的利益?
已回复2009/9/8 11:50:13
我是北京通州区潞城镇杨坨村村民,现我所住位置区、镇两级政府共同开发,作为北京通州新城规划“运河核心区3号地段”。我是92年从本区本镇其他村迁入杨坨村的,本次新城规划征用了村民菜地,同时拆迁现住房屋,可是村委会说我们是外迁户,一切跟土地补偿有关的钱都不给我们,说村民自治,一切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可是我们村20左右户的外迁户里没有一个村民代表,即使有也是人单力薄,村民自治就不讲法律了吗?就剥夺人权了吗?就是不给外迁户活路了吗?现在村里已给本村村民发放了失地补偿款和每人每月菜金补助,这些都不给我们。我们92年迁入的时候给我们分了根本村村民同样的口粮田和菜地,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各项补助待遇。2004年村委会收回每户口粮田作为运河河道拓宽征用地,从那年起,我们被划分为外迁户,说我们没有背着土地来,本村村民发放了征用地失地补偿费,安置农转非上齐各项保险,这些全都没有我们,同时原享有的村民各项补助待遇也取消了,我们04年上访无结果,可是现在我们又面临失地、拆迁等问题,我们上访还是无结果。我们现在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以后怎么生活?请求农民土地维权中心各位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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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8 18: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