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合法性和补偿问题
已回复2009/9/9 10:24:08
我村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云东海街道。三年前云东海为了开发房地产,不知怎的摇身由发展商变为街道办。然后对我们附近的自然村进行征地。06年征了第一次地,主要是山地,价格为8000元每亩,一次性的征收。09年9月进行了第二次征地这次是征良田啊!云东海征地来发展房地产,征收费只有2000多元每亩每年,且一征收就是30年!云东海的人收买了各个村的干部,在暗想操作下使得70%的村民签名同意征收。可怜那30%的村民根本不知情。9月6号征收后,9月10号就动工推毁田地,这样合理合法吗!!希望您能给予村民一些帮助。
你好,县政府是无权征地的,应当由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在征地补偿款未落实的情况下是不得强行施工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9 1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