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与征收补偿问题
已回复2009/9/12 13:33:09
律师您好:
向您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我是湖南常德的一位土生土长的农民。
我们村的土地在96年重新调整后一直没有给我们发放土地使用证,也没有让我们签承包合同,土地从81年起就是承包到户的,实际上现在也是按每户承包耕种的,但是今年(2009年7月份)土地将要征收时村委却要求承包到组,(因为没有发证)并且以少数服从多数强制通过,因涉及少部分土地征收,大多数土地没有被征收的农民认为承包到组就可以分到更多的补偿费。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2,因为本人是土地被征收户,村委以村民自治为由,村里提成25%后就没有合理分配补偿费,要求村民开会研究,大多数村民要求将安置费也平分,又不给本人重新分配土地,本人却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投拆无门,(因为涉及土地征收,土地使用证被扣在村委,没有发放)而在续签承包合同时大多数都是签到组,本人拒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保护自已的权益?
你好村里不签承包合同是违法的,截留征地补偿款也是违反法律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14 18: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