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2
待回复2009/9/16 11:12:43
补充;请教:应该可以继承的房产(存根是财政局取的),结果后来被别人办了房产证,哪个有效?有没有规定1953年办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必须在一定年限内重新办理?
还有补充情况如下:1953年登记的土地所有证只是写大宅有具体的面积,无门牌号;而现所有人被占有的面积已有门牌,本身建筑房一排是四间,拆迁被改成了三间(现实际存在的也是四间,房尚未拆),我们理解是变向式的把祖辈房屋面积给侵占了,对吗?另现实际存在的是四间,房管所查,被登记的房产却只有三间,不附实际建筑,这样登记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