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9-0105-4560
网站首页
土地资讯
法律法规
全国法律法规
北京法律法规
上海法律法规
天津法律法规
重庆法律法规
广东法律法规
广西法律法规
福建法律法规
云南法律法规
贵州法律法规
法理研究
土地权属研究
土地承包研究
土地征收研究
土地刑事研究
土地案例
土地征收
征地程序
征地常识
违法征地占地类型
被征地农民权利
维权妙计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法律依据
补偿计算
征地补偿法规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法律法规
土地权属法律常识
土地权属案例
土地承包
土地承包法规
土地承包法律常识
土地承包案例
房屋拆迁
疑难解释
拆迁程序
拆迁违法类型
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案例
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常见违法类型
土地维权
法律常识
疑难解释
维权技巧
维权调研
案例选登
律师团队
法律文书
记者观察
社会关注
专家学者
政策解读
法律释义
在线咨询
土地视频
首席律师
刘桂芹律师
最新推荐
住建部:不再承担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修订稿)...
土地复垦条例
国土资源部党组印发通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规范征地管理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
您现在的位置:
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镇政府以办玻璃厂的名义将我们家3斗6分田征用
已回复
2009/9/17 22:53:44
你好,我是湖北赤壁市人,85年,镇政府以办玻璃厂的名义将我们家3斗6分田征用,给了价值300块的粮票作为青苗费补偿,现在玻璃厂闲置,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将土地无条件退还给我,并补偿这些年的土地使用费用。
律师回复
你好,镇政府是无权征地的,关于土地侵权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
2009/9/19 9: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