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利益
已回复2009/9/20 12:11:53
你好,我是前不久才与您留过言的一个四川的失地农民,我想咨询的清楚点。因为我的这快土地被相关部门强行征用,强行征用的时候,补偿很底,现在这快土地,要被使用,我们现在还有权 阻止他们动用这快土地吗? 还可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补偿吗?
你好,征地补偿款尚未落实的,不得强行施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市、县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21 10: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