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费太低
已回复2009/9/20 15:18:21
我是四川乐山市某镇一村民。在今年9月我们寸召开了村民大会,村领导宣读了我村的征地和人员安置决定。对人员的安置标准如下:
1.未满18周岁的一律一次性补偿14500元
2.年满18周岁不到退休年龄的:一次性补偿14500元或者政府给买保险再给予
5000元的补偿。
3.满退休年龄的政府给予买保险。
请问按上述补偿标准补偿,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我们村民可不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的补偿要求。
征地补偿应当按照国家批准征收土地的补偿方案补偿,不是村里自行制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22 11: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