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未经村民大会同意私自将土地出租
已回复2009/10/9 22:48:38
我村原有水田约1100亩,旱园300多亩(在十年前已被村出租)。这些都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但自从黄良城任村支书以来,专横独断,不按政策法律规定把宅基地分配给村民,却是违法的把宅基地出卖,并且数量巨大,面积达100亩以上,更甚违法出卖的宅基地大部分是政府严禁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今年又将村民全部土地出租给渐江人种西瓜,致使留守村民无地可耕种,生活将从何而来?
如果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的话,将地出租违反村民组织法,可以起诉确认无效的,可以留你的电话,或致电15010500588,给你详细的指导如何启动法律程序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0/10 11: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