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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中村改造政策
待回复
2009/10/19 10:40:10
西安城中村改造政策中有一条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差安置。补差的面积部分按新建房屋重置价结算。
我不太懂这条的意思,我家现在户籍人口是11个人,简直面积400多,不足人均65平米,那我们将来到底会分多少面积?我们需要给新建房屋掏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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