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待回复2009/11/11 12:54:44
尊敬的律师们,您们好!
我原是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移民村居住的其中一名草民。我们是在上世纪90年代由粤北石灰岩地区迁移而来,从当地村民手里购买或者租赁了宅基地,建造了房屋并在此定居。但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认为,这些移民建造的房屋未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违法建筑物,并于今年6月份并进行了强行拆迁,然而,按照清新县的补偿政策,(没有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每户居民只能补助13平米的建设用地,居民还要缴纳每平米150元的购地费。这只是他们强加给我们的一些所谓理由,因为我们都知道他们这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把我们这两条移民村用地以1700元/ M²卖给了开发卖了几千万元,所以他们不想把我们应得的赔偿给我们。就出这种那种的理由来骗取我们的村民以达到他们的目的。并且他们在卖地之前是没有通知我们这些村民,也没有出过告示。那我就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违法建筑了,建筑物拆后那地皮还是我们的,是我们用真金白银买回来的,他们是不可能把我们的地卖的。再说,我们移民建造的房屋并未违反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因为我们的移民房屋是建于《城乡规划法》之前。所以,我想请教尊敬的律师们,我们应该怎样去争取本来属于我们自己的利益?怎样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以“贪污罪”去告清新县环保、建设局和拆迁办可以吗?或者是以怎样的方式来解决?非常期待你们保贵的意见!我代表我们几千名村民非常感谢你们!谢谢!
迷茫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