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征收土地合法吗?
已回复2009/11/11 23:32:02
老师们好! 我们是海南农垦金波农场7户农民,我们于几年前跟农场各签了有100多亩的土地种植橡胶,土地承包期30年。现外地大理石企业在要使用我们这100多亩地开采大理石,因此大理石不是裸露在我们承包土地的地表,需刨开上面的地土才可开采,为此这100亩土地将无法恢复耕种。该企业代表现已和我垦区领导签约后。农场领导今以垦区为名要征收我们的土地,只补偿我们新种小苗每株/51元后,征收我们的土地。再转包给上述企业开采大理石。如此征收土地合法吗? 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才有权利征收土地,而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农垦区无权决定征收土地。你们可要求农垦区出示省政府的征地批文。如有不明白之处,建议电话咨询:1501050058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1/13 11: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