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亭县策底镇政府违法占用土地
已回复2009/12/9 11:24:34
孔家庄社地处策底镇以西,全村共有村民150户人口约200口,其中老人小孩占总人数的2/3,主要劳动力只占人口总数的1/3,切都以农业为主,人均耕地约2.4亩,川地面积占耕地面积几乎1/2,我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山地虽说还有耕地面积的1/2但退耕还林,还草已占大部分,仅剩下的极少部分耕地,也是非常贫脊干旱的红土地,广种薄收,靠天吃饭。川地除以前公路扩宽,修建移动公司,土管所,环保站,敬老院等建设占用外,这次安置砚峡受灾群众又要占去100多亩良田,我村群众几乎无地可种,这对我们这个本来就以农业为主,而且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的贫穷落后的村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尽管如此,我们听说由于煤炭采掘连日秋雨,致使砚峡乡,窑洼新村山体滑坡、塌陷,民房、学校随时面临塌陷,我们广大村民表现出较高的风格及少有的热情,拿出我们多年来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土地,(全部川地),帮助受灾的父老乡亲重建家园,这难道不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我村的充分体现吗?
当我们还沉浸在助人为乐的喜悦之中时,又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土地不能再生,我们也要生存”;当我们受灾的父老乡亲得到了妥善安置,但我们全村2000多人口,今后的生活何去何从?这是我们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
镇、村组织对这件事的解决办法是:每亩地以2.4000万元给我们予以补偿。这对我们这个年收入不足2000元的村子来说,数目是不小,但这对我们今后十年、二十年甚至几辈子人的生活而言,无疑是怀水车薪,这种补偿标准也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国土地管理法》计算标准;在耕地被征用前三年,这些川地我们都以地膜覆盖玉米为主,且年产量都在2000市斤以上,就按照目前的市均价格0.85元市斤计算,(亩产均2000斤/亩)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应为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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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2/11 15: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