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合同问题
待回复2009/12/13 19:42:28
92年,为支持开发,村前300多亩耕地被政府征收,尚欠27万元征地款至今尚未付清。2009年11月,某开发商要使用该块土地,通过协商,最终以180万补偿款外加从其他地方划56亩土地归还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村干部和代表与开发商签署了土地使用合同,合同中甲方签名为开发商,乙方签名为全体村干部和代表共8人。合同签署公布后,大部分村民极力反对,引发了严重冲突,村干部和代表也感到事态严重,想终止及取消合同。请问,这种只有村干部和代表与开发商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是否有效?这种合同是不是需要政府、街道办或居委会共同才有效?该合同能否无条件终止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