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状告
待回复2010/1/10 20:55:18
12月7日上午10点钟,镇一村民代表监督员—黎冠华、村民黎炎华等人到镇政府司法所找刘荣端论理,刘借口开会说:“没空回答,你们有意见去镇询访办投诉。”十点30分黎冠华、黎炎华即转往镇询访办公室投诉,反映事实真相。询访办当班人说:“认定合同签订合法,你们反映的意见不切实际,对你
们的投诉不受理。”村民无奈
不难看出:黄圃镇政府镇一村等领导干部上下勾结,借发展经济为理由,不择手段用各种本不应使用的违法技俩欺骗村民,千方百计为摞得到农民的土地到手,其所做出的一切行为事实法理难容。只能适得其反、激怒民愤,在村民面前丢党和政府的面子,离间村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这样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做法绝不能让他们得逞,村民之誓不放过。
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最高法院出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流转司法解析《损害农民权益等流转行为无效》的报道。为确保依法维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最高法院4日对外发报的《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司法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流转行为,要依法确认无效”。
因此,黄圃镇镇一村四队村民质疑和反对黄圃镇政府在镇一村征地的“所谓合法性”。镇一村四队村民集体认定12月6日签订的征地合同无效,恳请上级政府部门领导重视。谢谢上级首长!!!
现四队村民要求镇第一领导责任人负全责、还村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