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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2010/1/10 21:00:44
意为採决权,对不愿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维护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该农户受法律保护的土地。
3、 依据国办[2004]21文:严格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流转承包地。
第五条:严格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流转承包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剥夺。要坚决制止各种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给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各地不得为租赁土地的企业和大户利益,而侵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
1) 追究黄圃政府责任人、镇一村责任人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民事法律责任,讨救灾村民公道。要求法律平等,将责任人惩之于法。
2) 2查处黄圃镇政府责任人、镇一村责任人瞒骗截留“镇一村新丰路东”已征占用农户土地面积,截留农户地亩,少给农户征地补偿款。要求重新测量确认,核实面各地亩,退还截留征地补偿款给损失的农户,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3查处黄圃政府责任人、镇一村责任人考纳账目内容截留扣除农户南三公路全民集资历史款项,刻扣农户征地补偿款,要求归还损失农户、要求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查处镇一村责任人—何国荣,滥用权力,暗地里私卖东坑地面积1.6亩,松坑地面积1.23亩,没有通知过村民,村民全不知情。责任人何国荣以同样手法于2008年4月,暗地里将位于大岗山集体山林地面积271亩,以低价每亩每年200元,租赁使用45年,与海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村民全不知情。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