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状告
待回复2010/1/10 21:01:38
租赁使用45年,与海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村民全不知情。要还应追究责任人何国荣法律责任,讨回村民集体的经济损失。
5) 查处镇一村责任人—何国荣,违反土地管理法,擅自改变原耕作用途,破坏半塘、岗嘴头地,面积20亩,将投包地建设厂房,大兴违章建筑。要求何国荣迅速清拆,回复耕地原状,由于违背合同内容协议,生产队有权收回土地归还农户,并依法追究何国荣法律责任。附:(有各级部门复函及违法倒卖耕地合同证据)
中山黄圃镇一村民
2010年1月1日集体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