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有人死了,他的土地,村里要承包费对吗?
已回复2010/1/12 19:33:17
你好!我是一个农村的,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个地方的人分地死了,村里问本户人家要承包费应该吗?土地30年不变吗?
您好,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所以,不需向村组织交纳承包费。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27 1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