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已回复2010/1/20 9:04:18
我村村民在2006年承包本村160亩果园,果树多数死亡,他拔掉果树变为耕地种玉米,村委会在承包地时没有开村民代表会只在村广播播了承包果园的事,和他签订承包合同,期限20年。今年我们这经济不景气,想多种点地,到乡里咨询,乡里答复我们说能有多数村民同意,就能收回他的承包地,让我们找村民签字或盖章。不知法律上有什么解释,请专家帮助,谢谢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26 14: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