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
已回复2010/1/23 13:46:47
本村责任田被征收后,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村民小组组织以无法确定分配方式由拒绝分配以达三年之久,并且不采纳村民的公配方式,请问村民该怎么办?
您好,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指导意见,土地补偿费的大部分应当用于失地农民,各省一般都会制定具体的分配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将土地补偿费的80%用于失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你们可以通过行政协调、裁决,复议、诉讼、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解决方案可咨询刘主任。电话:1501050058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25 11: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