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对待
已回复2010/1/27 10:16:01
不好意思,昨天关于拆我们房子的事情没说清楚,今天补充一下,我们这书记盖我们才盖的,他说了没事,结果他的盖好了,我们被拆了。在我们之前盖的之后盖的都没事,唯独我们农民盖不行!现在我们书记仍然还在盖,却没人管。当然说是违法的,但是我们这农民公寓,包括工业园的六家工厂都是不合法的,区法院要求强制拆,到现在还没拆,而且,从95年的时候补偿就到了2000元,结果我们村仍旧以1000元处理,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想它只为当官的用,(关于其他的违法建筑,包括工业园没手续建厂,我都有证据)麻烦您帮下忙,告诉一下,我们农民处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了!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违章建筑主要是指: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电话咨询本中心主任,她会为您作免费的、更加详细解答。咨询电话:1501050058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27 1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