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该归谁支配
已回复2010/1/28 0:03:17
甲村乙坡老A队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议后,全面落实完善农业生产责任承包制时,便分为五个小队(1队、2队、3队、4队、5队)。该坡5各小队的山林在1982年5月6日已经划分好并取得山界林权证,2009年林权改革时也无山界林权之争。南广铁路建设经过1队山林,征用1队的一片山林地,给予一笔土地补偿费。其他四个小队认为该项土地补偿费归原甲村乙坡老A队共同所有。请问,该项土地补偿费该归谁支配?
您好,这要看你们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如果归老A队所有,则四个小组都应分得补偿款;若归1小队所有,则只由1小队获得补偿款。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28 1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