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交公路【康庄工程】占用耕地土地,是否属于征用土地性质?该不该补偿安置?
待回复2010/1/29 9:59:32
关于我承包的1.77亩耕地土地,在2004年,有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乡村公交水泥公路建设【康庄工程】,应说是;征用吧。征用占用我承包的1.77亩耕地土地。当时,地方政府,镇政府,村委会,概念为公益事业道路建设,乡村公交水泥公路工程,并无一切任何手续;无通告,无通知,更无承包户确认同意的约议手续,进行侵权取代,无条件地无偿征用占用了我的耕地土地。
问;一,乡村公交水泥公路工程,这是否属于征用的性质?
二,乡村公交水泥公路占用我承包的耕地土地,政策原则,是否享有承包应得的补偿,安置?
三,政府领导,这种无条件的占用耕地土地,是什么行为?不给补偿,安置,也是什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