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土地抵债
待回复2010/1/30 9:38:27
我的大爷2001年欠村大队1万多元 大爷当时没钱还并在外地打工,村大队就把大爷的土地收回来并找人将我大爷的土地转让12年,然后在村里找我的叔叔在转让书上签字,我大爷当时并不知情。当时的地价很低现在地价这么高 转让了9年债应该早就还了 现在想把土地提前收回来。
我大爷在今年已经去世 他的儿子还是残疾人。上回找转让的那个人说但他的意思是大队转让的期限未到不能将土地收回。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转让期没到情况下收回用不用再还钱给村大队?村大队是否有权力在当时将我大爷的土地转让?现在我们能有权力收回土地和那期限的差价吗?毕竟现在地价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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