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要钱合理吗?
已回复2010/2/4 9:31:04
律师您好!我家有1亩多的菜地。卖给了别人建仓房!但是建仓房的时候被乡大队看到了。就要跟我家要3万块钱。给钱就没事,不给钱就要告我!我想问一下他们要这个钱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您好,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行政机关调查终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2/5 11: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