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该得到土地补尝吗?
已回复2010/2/4 10:33:31
各位律师好,我儿子是09年10月29日生的,我们这地震后就说要统征,现在要发土地补尝款了,名单没有我儿子的,可我查了我市政府发了这个文件,第十六条 自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那么这个文件就说我儿子有,但是我找上村上和镇上都说是村民自主,他们管不了,没有政策,全是村民说了算,村民当然是想多分钱不给我儿子分,更有就是我们镇长还说这十六条说的明明就没有我我儿子的,(村民订的时间是8月31日,以后日期就不分,请问我儿子究竟该不该分这个钱呢????谢谢!!!!!
您好,各地政策不同,不知您说的文件何时发放,是否还有其他条款。请您详细叙情况或者直接致电本中心。咨询电话: 1324111191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2/5 11: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