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行政复议程序问题
已回复2010/2/4 20:13:50
区政府没有任何征地要件,征收我的承包地,我领了少的可怜的征地款。我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我准备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问题如下:
1、被申请人是区政府么?市政府是什么身份?(还是不提市政府)
2、写上不服市政府复议决定的理由,再加上复议区政府的理由,行吗?
3、这样做能走出市里的怪圈,如果省政府决定维持,再选择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或者向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中法起诉,这事有赢的可能。
请老师详细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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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2/5 9: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