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对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经济补偿问题
待回复2010/2/17 16:10:41
我们河南省鹤壁市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父母都是残疾人(有残疾证),家有一个磨坊,就是加工面粉、杂粮的工作,其经济收入是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因父母残疾又没有其他工作能力。现在改造中,需要搬迁,搬迁应该怎么说呢?政府应该有什么补偿政策呢?现要求政府安排场地继续营业是否正确呢?如果不行,对于我们这个残疾家庭,单靠几十块钱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不能维持下去的,我们的生活来源政府是否应该给予保证呢?有什么法律可以依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