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
待回复2010/2/27 11:50:40
我在家乡一条河堤上承包一块90亩左右的土地,期限20年,现在已经承包8年,地面上种有杨树和桃树。
(杨树13000棵,桃树2000棵)杨树直径大约10公分左右。桃树挂果,现应为河道拓宽,所有晨报的土地都被征用。征地方依据苏政办发{2005}125号文件,连政发{2003}81号文件有关精神(连云港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方于2010年元月10号,达成补偿协议,并在第二天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现在问题是,我的补偿款与别的承包户补偿款差距很大,而依据文件都是一样的。
我想请问律师一个问题:
补偿协议鉴定,我的钱也拿到手了,事后我起诉到法院是否法院接受此案,如果法院接受是否有时间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