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强制执行买卖土地
已回复2010/3/9 10:48:22
您好:我是一名农民,从事种美国提子,可今年村书记要把我现有种的土地要强行出卖给房产开发商,又不能赔尝我的损失,其他村也有过这样的事情,可是他们赔得很多来补尝农民的损失,而我不讲话,他们就这样强行要我放弃这块地,我今后要靠这地来生存的,他们这样的做法太不可思议了。村里已经出卖了大量的土地了,村官得益,可老百姓以后靠什么来生存,说二天内不把土地让出来就要动用拆迁办,这又不是拆迁,完全是出卖给开发商,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很急请求法律来给我一个公道,我期盼你们的早上答复!谢谢你们!
您好,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另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否则其征地行为就是不合法的。你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鉴于您情况的紧急性,建议您电话咨询本中心刘桂芹主任,她是办理征地案件的专家,他会为您做详尽的、免费的法律解答。咨询电话:1501050058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3/11 10: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