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想维权
已回复2010/3/11 17:02:55
你好,我是一名江苏苏州的农民,在1986年我家跟同村的农民夏某达成协议,,夏某因有慌塘几十亩而管理不了,转承包权给我家十亩多(土地是国家的,是不能买卖的)由我家给于夏某一座三上三下楼房的砖头。同时在1987年1月1日作了书面协议(有村里图章及双方签名)。 现在国家征收了,夏某要我们还给他,要跟我家打官司。 请问我因该怎么做?
您好,在夏某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未过期的前提下,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是不变的,也就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夏某。对于您应征地而给您的生产生活所造成的损失的补偿,这要看您与夏某的转包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3/11 17: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