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待回复2010/3/19 11:55:15
律师您好!
请教您一个问题,我现在是国土资源局执法检查人员,在我管辖地区有一农户,王某拆除了李某继承的房屋,并在李某原房屋地基上修建了房子,李某属非农业户口,现李某退休要回家居住,因其房屋被王某拆除无法居住,李某申请我局为其确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我局抽调专人调查取证。并报请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决定,为李某的宅基使用进行确权,在确权过程中我局依据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之规定。现王某对我局做出的确权不服,将我局起诉至我县人民法院。请问我们在确权过程中应用法律是否和适?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