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解体1982年分田到户承包地至今没给土地承包证,土地补偿款不给
待回复2010/3/21 21:56:25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家的情况向您介绍,能不能通过诉讼解决。
我叫王连珍,女,现年67岁,是霸州市城区城五街村民,我是城五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我是城五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村民(实质性户口、原始分地户、合法选民),但是村民待遇被人为剥夺了。1978年,生产队(大集体)时,我家由市褚河港乡张家堡村迁居城五大队,并办完了相关的合法手续后,村支书曹春生说“你家从此就是城五村社员了,享受村里的一切待遇。首先给了一块房基地,分配到村一小队,队长刘代章,一家人在生产队劳动,两个女儿初中毕业未升学就回到生产队劳动。
1982年,生产队开始分田到户,我家六口人,根据国家政策分得口粮地,承包地十余亩。
城五村以村规民约等借口为理由违反国家政策、违悖国家宪法欺农的做法就没有人能管?霸州市城区办事处的领导、霸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牛岳峰、省委领导一致确认我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受其成员待遇,并作出了给予解决的批示,但是村委会至今仍不给解决我家的村民待遇,村委会的村规民约已经严重违背了国家政策和宪法。
目前我家现有土地两处,一处刘元两块地1。7亩,其中一块1。2亩村委会承包出去了,不给我家承包费,我找到村委会,村干部勇勤说我家的地倒垃圾了,实际是村委会承包给种棉花的了,在事实面前,通过政府部门的解决后才给了三年的承包费;一处南洼3亩地,村委会承包出去了,至今未给承包费。
2007年、2008年2009年国家粮食补贴、综合补贴款是以存折的形式发给村民,我家领到了存折,2007年之前的国家各种补贴都是村委会发放,未给过我家。
村委会至今两处土地均未按国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给我家办理土地承包证,要求补办。
尊敬的律师,您能帮助我答应这场官司吗?我的电话:1308205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