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
已回复2010/4/6 11:29:22
律师您好:
我是山西的一位农民,现在公共汽车公司征用我家土地和拆迁房屋,我家耕地有7亩,种有核桃树(直径8厘米),其中包括一个养猪大棚,养有90头猪。现在还没有征用的情况下,汽车公司已经圈地,打地基。请问一下在耕地没有被征用的情况下汽车公司能否动工?还有根据国家新土地赔偿标准我家房屋和地能得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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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该块儿土地在没有被依法征用的前提下就开始动工是不合法的。
具体的土地补偿标准您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因为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有区别的。
如若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本中心主任律师,她会为您做更加详细的,免费的解答。咨询电话:1501050058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4/6 1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