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宅基地或耕地修建非村级公路
待回复2010/4/11 19:27:45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修建50米宽的五福大道,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宅基地或耕地,并以350元/平米的超低价赔偿农民路边房屋,有个社区农村标准卫生站也以此标准拆除,并表示不再修建农村标准卫生站,此卫生站是当地4000村民和一所300余人的小学的卫生防疫站点。请问,面对当地政府即将采取的强制拆迁,该怎么办?请指点迷津!据说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宅基地或耕地修建非村级公路时违法的,那么那些法条可以解释这些,请给出相关法律法规和解决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