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了,还有没有权利享有土地?
已回复2010/4/13 12:05:04
律师您好!.
我想问:我原来也是农村人,有一份自己的土地,国家规定:"土地30年不变",这个谁都知道,因为要方便读书和工作,前几年我就把户口转出来了,现在是属于非农业人口,但我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没有单位,现在是一个待业人员,以后再找工作也是不稳定的,都会有下岗的可能,就想回村里发展,当我回到村里的时候,村长说:你现在已经没有权利享有土地了,我就傻了!哭着说我以后怎么办呀?急着就向律师您了解一下:1.我还有没有权利享有土地权?2.以后我没有土地了怎么生活?
您好,不知道您把您的户口转入什么级别的城市了,因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您可以对照上述规定,如若发包方侵犯您的权益,建议您先与其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4/16 1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