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咨询
已回复2010/4/14 9:57:19
我是万安县罗塘乡奇富村的村民,近日在吉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看到一篇题为《征用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万安县2010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发现该报告中所写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一、现在报批的地块其实早在2007年就已被征收。 二、申请报批的面积为48.9380公顷(均为未利用地),其实2007年征收的土地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且全为农用地。 三、该报告中称征地补偿标准为水田每亩22384元,而我们实际收到的补偿款为水田每亩11000元。 四、该报告中所称之“征地程序”一节更是无稽之谈,根本就没有的事情。请问律师这样的征地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有效?我们可否要求县政府按照该报告中所说的补偿标准追加补偿?
您好,就您叙述的情况我们无法给您明确的回答,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希望您可以将相关资料传真至我所,也可以电话咨询本中心主任。咨询电话:1501050058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4/16 16: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