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控诉
已回复2010/4/15 17:13:31
律师您好:我是河南省舞钢市农民,近期我们村民小组的1等耕地100亩左右要被卖掉,说是修粮库。这块土地是2005年国家投资几千万元整理的基本农田保护项目,机井配备齐全,保护耕地的标牌到处都是,怎么会说破坏就破坏了呢?不知道是不是合法征地?
还有就是本村民小组以前都是每隔几年根据人口变动调整人均耕地面积,最晚一次是2006年,并收回了我已故奶奶的耕地,可近3年来我一直要求分给我家新增人口承包耕地,都没能通过,不知道是否合理?
我们村是村支书一人独断专行,他本人就是我们小组社员,所以凡事以他的个人利益为重,比如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先后在我们村找土地架设信号塔,都建在了他家承包田,收益便是他个人所有。向信号塔供电的电杆我们大家的土地免费提供。
这次卖土地小组社员都还没有发表意见,村支书就放话说,本地块谁家有土地谁家卖地拿钱,当然是他家本地块面积最多,村民怒不敢言。问律师:是不是应该卖地款本小组社员平分,剩余土地重新调整才是上上策呢?
衷心敬候律师的佳音 回复!!谢谢!!
不胜感激!!
您好,依据我国法律强行性规定,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所以如果涉及基本农田的征收必须有国务院批准,其他政府机关无权批准。如果您有其他的疑问可以与我中心刘桂芹律师联系,她是征地方面的专家,会为您做详细的解答。免费咨询电话:1501050058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4/16 14: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