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址不清的土地被征,土地补偿款被村干部侵占
待回复2010/4/27 17:09:23
我们家位于河边的某土地,没有土地证,但有1981年承包到户的原始面积登记表。由于多年抛荒,邻里界址不清,几家人的土地都连成一片。2008年底被政府征收。政府并未调查土地现状,也未确认各户使用权权属情况,而是以在场农户自己指认的界址,重新划分地块并进行分配,并以此为依据分配土地补偿款。我父亲由于人在外地,至始至终不知情,因此未获分配,至今快2年,还没得到一分土地补偿款。其他村民,亦有类似情况根本未分到或未分到足额土地补偿款。而几位村干部,却在本次征地工作中,均获得了大大超出原承包地面积的土地补偿款。我村民小组在征地前,曾开会通过一份粗略的分配协议,明确指出,若有村民超过某平均份额的情况,应退出给其他村民进行分配。但多侵占补偿款的村干部,至始至终强词夺理(例如说我们几家的土地被河水冲走了、不在此次被征的范围内等等),拒不退出多占款项。
我们几位受损村民联合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我们参与分配的权利。但法院通过一审、二审,却驳回了我们的起诉,不予受理,理由是当事人的纠纷属于土地使用权的纠纷,不在民事诉讼受理的范围内。并建议我们通过政府部门先进行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而现在土地原貌已经被完全破坏,房子都已经在盖了,我们还怎么确认呢?
现在我们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起诉了?迫切希望你们能够提供专业的帮助,谢谢!相关诉讼资料和证据齐备,可以提供查阅。
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