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要回占地款
已回复2010/5/11 9:19:57
我和前夫离婚了,户口以前出但我和孩子的土地还在前夫那,现在政府占地我想要回我和孩子的那份占地款,经过多次让村和我前夫商量他仍不给,那是我和孩子的口粮地,我该怎么办,我可不可以走诉讼程序
您好:
根据你以上陈述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发包方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您拥有平等的分配征地补偿的权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5/11 9: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