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林墩工业区——违法征地3000亩耕地
待回复2010/5/23 16:37:52
我现在代表林墩林溪村大部分村民反映以下耕地被征用问题:
主题:林墩工业区管委会 受 林墩古堡温泉山庄 委托,征用农田3000亩。 林墩古堡温泉山庄 再将征用的3000亩农田转卖给 厦门水务集团,用于发展发展房地产(别墅)、旅游业。
征用手段:
1、未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未召开村民开听证会,就到田地里去丈量土地;
2、管委会采取各种政府职能手段 压逼 村民 去签字,领补偿费用;
例如:A、你家要生孩子——利用计生手段压迫;
B、你家要盖房子——利用土地审批手段压迫(只要你把征用土地赔偿款领了,房子就可以盖了);
C、你家是办加工厂——利用各种行政职能,想法设法找问题点。
等等~~~~~~
3、林溪村村委会要求扣取百分比十几的农田征用补偿款用于 村委会 的费用运转;
4、补偿标准:耕地补偿标准以2.5万元/亩,山地以0.8万元/亩(含青苗补偿) 的补偿标准终生买断。
反馈问题:
1、农村耕地能用来买卖的吗?——三农问题严重;
2、征用耕地时——没有政府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吗?——3000亩应该要到中央审批吧;
3、政府能直接参与 土地征用吗?——符合政府官员廉洁建设;
4、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非常低——比 厦成高速公路长泰段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耕地3.5万/亩) 低了40.以上;
5、村委会没有权力从补偿款中抽掉一部分?——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