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林墩工业区——违法征地3000亩耕地(政府回复)
待回复2010/5/23 16:39:43
通过福建省长信箱,林墩工业区的回复为: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来邮反映征地手续问题。林墩温泉旅游开发项目被列为2010年长泰县重点项目,主要是温泉旅游休闲、五星级酒店建设等。该项目总体控制性详规及核心区修建性详规分别于2009年9月27日、2009年10月27日经县政府办公会研究并通过,规划面积控制在1500亩,一期征地面积约800亩。征地工作从2009年11月28日开始,区村工作组于当晚在林墩上林祖厝召开了业主会议,分发县政府关于征地赔青相关文件,得到了多数群众业主的支持。
(二)来邮反映征地补偿标准问题。该项目征地赔青标准严格按照《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的通知》〔泰政【2007】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水田每亩土地补偿费2.5万元,山地每亩土地补偿费1.5万元,青苗按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再行赔偿。此外,信中反映到的厦成高速公路长泰段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也是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现已全部交付使用。
(三)来邮反映村组提留补偿款问题。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费村组提留标准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即“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但结合林墩实际,工业区村组仅提留15%,远远低于标准规定的上限水平,该款项村集体主要用于发展生产、救助困难群众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请各位律师帮忙指导!
我代表全体村民感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