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万亩土地和草原压砂补贴没有着落
已回复2010/6/1 11:43:09
律师们,你们好,我是宁夏中卫人 我叫赵洪祥 2004我承包了4.43万亩土地和草原 承包经营权利50年 期间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精力进行生态植被的恢复工作。
2007年期间,该片土地和草原,却被外地人(宁夏中宁人)跨界非法强行进行抢占压砂,原本绿油油的草原变成了砂石地。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草原和土地是我合法承包的,手续齐全,可外地人(宁夏中宁人)却在我的土地和草原上面强行进行非法的抢占然后压砂,关于地面压砂补贴的补偿对象如何确认?
补充信息:
压砂就是在荒地上铺上砂石,压砂后在土地上面种植硒砂瓜。
合法的压砂是中宁当地政府所进行的一项利民工程,中宁人可以在他们自己承包的草原和土地上进行合法的压砂施工,然后种植硒砂瓜然后出售硒砂瓜致富。
政府为了鼓励中宁当地农民进行承包土地进行压砂后再种植硒砂瓜,出台政策:在对他们自己合法承包土地上进行压砂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压砂补贴;可是中宁人却抢占了我的草原和土地进行压砂施工,一方面他们破坏了我含辛茹苦恢复的生态草原植被,改变了草原的用途,把草原变为荒地,破坏了我们当地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他们是非法抢占我的草原和土地进行压砂施工)
我们翻阅所有法律条文,草原法和土地法对于土地和草原承包人以及压砂施工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没有法律条文上的规定。
急需律师朋友们的回复和解答,我们非常感激你们。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 :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国家是鼓励你改良您的土地的。
根据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你可以起诉您的侵占您土地的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你这种情况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6/2 9: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