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已回复2010/6/20 14:08:30
现在我们村有一片十多户人的土地被政府征收,这一片土地自从1980年生产队分地到户后,我们村的农户一直耕种到现在。然而另外一个村的人说是他们的土地,这一片的土地与他们村的土地相邻,他们说这一片土地是他们以前的荒地,以前他们不识是宝,让给我们耕种,现在政府征收得了钱,他们现在要回。他们硬说这一片地是他们的。现在政府也介入了这份纠纷,调解了很久了,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难道这一片土地不是我们的吗?请你们给我分析回复。
您好:
首先如果是生产对分到户的土地,在你们的土地台账上进行了登记,这块土地所有权属于你们村。其次即使不属于你们村所有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第十一、农民集体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凡连续使用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或者虽满20年但在20年期满之前原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归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如果您所在的村自1980年一直使用土地并且没有发生争议,您们村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6/21 13: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