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你好:我想拜托你找要1990年前后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文件
待回复2010/6/28 17:48:08
我院于1978年和县卫生局在县医院旁共建一栋三层办公、住宿综合楼和一栋二层的职工伙房,占地总面积和约600m2。后随着两单位人员的增加造成办公用房拥挤。1984年12月经两单位达成协议,将历年结余的卫生事业费5万元拨款给卫生局作新建卫生局办公楼费用。并于1984年12月7日两单位签订协议书(见附页),新楼建成后卫生局搬至新楼办公,妇保院一直使用该楼至今。但1991年11月县人民医院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时,当时无卫生局、县妇幼两单位有关人员人员到现场指界,也没有经过调查,县土管局单方面将两两栋房屋地基划归县医院办理土地使用证,这就造成目前我院与县医院关于土地权属问题争议的焦点。按照当时有关国家土地管理条例和1997年土管局清办土地房屋证件的原则:“土地清办在前,建房在后,是房随地。建房在前,土地清办及领证在后是地随房”。但我找不到这方面的文件,在此我想拜托你找要1990年前后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文件!同时指点我怎样办回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