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是否违法
待回复2010/7/8 20:42:55
您好!!本人是重庆市长寿区农民,工业园区从2003年开始开始搞征地拆迁,目前为止,有好几个地块都征收了几年,仍没有建设利用。又开始征地了。这次征地拆迁,台湾项目需用地1000亩,《重庆长寿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拆迁公告上注明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10】143号文件批准,拆迁方案公告内容中只有11个队(村民小组),征收面积是64.8208公顷=972.312亩,而事实上此批次征地拆迁是12个队,征地面积超过3000亩=200公顷土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审批权限是不是应由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或征收手续,而不是重庆市政府审批?其次本次拆迁过程中拆迁信息的极不公开,谈一户签一户,走一户拆一户的模式应该打破。补偿金额因人而异,千差万别,手段大多采用增加房屋补偿面积、补助等来诱使被拆迁户签字,是不是合法?从动迁到拆房等等一系列活动都是单一的拆迁办在工作,拆迁办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是不是违法?这次拆迁活动的合法性、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都没有?请问这些是否认定违法?如何主张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