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赉特旗收回土地,重新租给农民
已回复2010/7/13 12:10:37
您好,
2010年上半年,扎赉特旗政府将原来与农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做废,重新签订合同,将部分土地抽回,向外出租,以收取租金。目前已经有部分农民收到新的土地合同,而一部分土地较多的农民由于拒绝签字而未发放。
此外,国家给农民发放的粮食直补一直未按期发放。据说要按二种方式执行。人口少的家庭按人口发放,土地少的家庭按面积发放。
当地农民在到上一级政府上访时,扎赉特旗政府派出大量警察拦截在交通路口,进行阻止。
请问这种政策是否合法,贵中心能否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你好: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当地政府在没有出现法定条件下是没有权利收回土地。你们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3241111918详细的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19 1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