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
已回复2010/7/14 11:14:58
律师你好:
希望你能在百忙中, 能找一点点时间 , 帮助一下我们这些无助的农民.
针对土地征用以及房屋折迁赔偿 请求你的帮助
我是四川省广汉市一个镇的村民, 在2009年12月的时候, 我们村長拿了这样一份資料 : 因为城市规划, 现土地已经全部征用, 我村在册所有人员, 以村为单位, 全部自愿申请农转非 . 且这份资料没有村上和政府的任何盖章, 而且申请是写的2008年12月19日 针对这样的一份申请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煩请帮忙解答一下
A: 土地被征用, 那征用的用途以及征用者是否应公布给我们村民知道呢?
B: 土地被征用,是否就应将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公布给我们村民知道?
C: 2009年12月来签20008年12月的申请这个有效吗?
D:前几天听说有测试人员来我们村上将我们村的所用耕地, 测量了一下, 但是测量的结果同我们村之前的记录不符, 村上就有村民去找测量人员, 调测试量图纸核查, 结果给村民年的测试图纸上没有任何人员的签名,(包括测试人员的名字 / 时间 都没有) , 村民又去找广汉市的国地局, 结果国地局回复, 说她们不知道这回事, 是我们镇上…. 请问土地的测量是否应有国地局测量呢? 在测量时是否需要测量人员, 镇政府人员, 村民代表一起测量呢, 且测量的图纸和报告也需参加一起测量的人没签名呢?
以上问题已答复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19 14: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