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变相买卖庄基地
已回复2010/7/20 12:07:53
我们是西安市郊区的农民,我们村这次庄基地的划分属于不合法行为,甚至有变相买卖国有土地的嫌疑。此次用于划分庄基地的土地本是合法耕地,本是肥沃的口粮地现被强行停播,倒上建筑垃圾,故意造成耕地荒废。2008年本村擅自盖楼曾被相关执法部门阻止,但2010年又变相的大肆买卖庄基地,后附一份本村的“告村民书”便可说明问题,其内容全部违法。因庄基地批书在一年内有效,批复后如半年内不执行也全部作废,本村村民批书持有时间均在五年以上。据了解,庄基地的买卖还和申请者签订协议书,如遇拆迁或是其他阻力,村上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和责任全部由村民自行承担,不仅没有合法的批书,也没有任何的正规手续。现在我们有所疑问,这样做合法吗?
你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村破坏耕地是违法的,在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的。你可以想过国土部门进行控告或是自己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28 13: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