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维权
已回复2010/7/26 14:05:51
律师您好,我是浙江金华的,我们村里在2007年要修路,所以村里以修路的名义征用了我们家一块民田,当时以很低的价格补偿给我们,但是因为是公用事业,所以我们也支持。后来修完路以后,我们家的民田还有很大一部分剩余,一直空在那里,去年村里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说要将那块田以地基形式卖掉,因为地理位置很好,在我们一直抗议才未卖掉,后来就一直空在那里,那请问在这种形式下,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村里将剩余的田退给我们,毕竟作为农民是靠田地吃饭的。谢谢!
你好:
你剩余土地是否在修路时,对您进行补偿?修的路是你们本村的路还是省道还是县道?请您表述清楚,否则我不法答复您,你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3241111918详细的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27 1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