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潘家村改造中出现的问题
已回复2010/7/27 15:03:33
请问西安市莲湖区潘家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中对居民和村民补偿方式不一致,而且不向被拆迁人出示相关条例及政策这样做是否合法,有何依据。如果不合法我们应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急……急……感谢律师。
你好:
居民和村民只是存在户籍上的差异,拆迁补偿主要看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房屋所处的区位和房屋的结构。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应该公示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安置公告。
详细的咨询您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324111191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28 9:36:07